申訴人:周友亮,男,先鋒期貨原福州營業部負責人,從業資格號F3063625(已注銷)。
申訴人不服協會《關于對先鋒期貨股份有限公司、周友亮、卓廷景、楊錫鴻作出紀律懲戒的決定》(中期協字〔2024〕22號)對其作出的紀律懲戒,向協會提出書面申訴申請。
依據《中國期貨業協會紀律懲戒程序》的有關規定,中國期貨業協會第六屆理事會法律與申訴專業委員會審議決定:
將上述紀律懲戒決定中對周友亮采取的“撤銷期貨從業資格并永久性拒絕受理其期貨從業資格申請”的紀律懲戒調整為“撤銷期貨從業資格并在3年內拒絕受理其期貨從業資格申請”的紀律懲戒。
2024年7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