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9 - 期貨和衍生品行業(yè)監(jiān)管動態(tài)(2024年6月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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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貨和衍生品行業(yè)監(jiān)管動態(tài)
境外資訊——新加坡
14.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將《公平交易準則》的適用范圍擴大到所有金融機構以及
所有金融產(chǎn)品和服務(2024 年 5 月 30 日)
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發(fā)布了最新的《公平交易準則》(Fair Dealing
Guidelines)。其中一個關鍵變化是,其適用范圍擴大到了所有金融機構(FIs)
以及這些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的所有產(chǎn)品和服務。
修訂后的《公平交易準則》旨在提高公平交易的標準,改善客戶與金融機構
打交道時的體驗。金融機構應在產(chǎn)品生命周期的各個階段,或者其提供服務的全
過程中,融入公平交易的關鍵原則。
根據(jù)最新的《公平交易準則》,客戶可以期待:
a.更符合細分目標市場需求的產(chǎn)品;
b.提供適當?shù)漠a(chǎn)品推薦、準確的信息表述以及對弱勢群體的額外考慮;
c.對產(chǎn)品及其條款和條件有清晰的解釋;
d.獨立且積極地處理反饋。
《公平交易準則》最初于 2009 年根據(jù)《金融顧問法》(Financial Advisers Act)
推出,涵蓋了投資產(chǎn)品的選擇、營銷和分銷,以及針對這些產(chǎn)品的建議和售后服
務。金融機構在與客戶打交道時,除了咨詢服務和投資產(chǎn)品外,大多遵循相同的
原則。《公平交易準則》范圍的擴大正式承認了這一點,同時保持了公平交易和
關注客戶結果的核心目標不變。
MAS 副董事總經(jīng)理(金融監(jiān)管)Ho Hern Shin 女士表示:“這次對《公平交
易準則》的更新反映了 MAS 對所有金融機構公平對待所有客戶的期望。這必須
是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所倡導的基本價值觀。公平交易應該在所有影響客戶的活
動中得以體現(xiàn),從產(chǎn)品設計到售后服務。我們期待金融機構大力實施這些準則。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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